松绑单身女性冻卵限制呼声渐高,主要因为生育率下降明显,育龄上涨,生育力衰退情况愈发突出。但单身健康女性冻卵不仅是一个医学问题,还需要匹配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

撰文 | 凌骏、燕小六


【资料图】

今年两会期间,不少专家建议“限制性”地开放单身女性冻卵。“财新网”3月13日报道,国家卫健委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征求专家关于放开单身女性冻卵的意见。

冷冻卵子是从女性的卵巢中获取新鲜卵母细胞,置于零下196度的液氮中冻存,待想要生育时再将冻卵进行解冻复苏。旨在保留女性生育力或治疗不孕症。据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医师董曦介绍,这一技术在我国发展成熟,与国际处于同一水平,但我国尚未对健康的未婚女性开放。

基于政策变化规律及目前的人口趋势,董曦对“医学界”预测,如果平均初育年龄继续上涨,生育率持续下降,未婚女性冻卵或将逐步解除限制。

图源:锐景

单身女性冻卵意愿持续升高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生殖医学中心首席专家卢伟英提交了“关于允许单身女性冻卵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院长徐丛剑也在提案中写道:“未婚女性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超过一定年龄没能生育,但有强烈生育愿望的,可以考虑先予生育力保存。”

近年来,单身女性冻卵意愿持续升高。根据经济学者任泽平团队发布的《中国辅助生殖研究报告2023》,超6成被调查者希望通过冻卵保存生育能力,其中30至34岁意愿最高,高学历者意愿更高。董曦则告诉“医学界”,这一数据和她的临床观察一致。

2020年起,董曦每周至少会接诊4至5名有冻卵意愿的女性,且需求量逐年增高,“年龄平均33岁,以职场白领为主。”董曦说,“有人是暂时没有结婚生育的意愿,有的则是忙于事业或学业,但都清楚卵巢功能会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渐衰退。”

“她们前来检查卵巢功能,并咨询冻卵的可行性。”但据董曦介绍,我国目前不允许对单身女性以延长生育力为目的进行冻卵。

2019年底,我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引起热议。据报道,当事人于2018年12月向北京一医院寻求冻卵服务,但医院以其单身身份及非医疗目的为由,拒绝为其提供冻卵服务,当事人遂以“一般人格权纠纷”案由将医院告上法庭。2022年7月,法院依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驳回了当事人全部的诉讼请求。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由原卫生部在2001年发布,明确规定禁止对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技术。2013年,上海市卫计委发布《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项目质量控制的通知》,表明除了癌症患者在进行手术化疗前想保存生育力,冻卵服务的主体限制在已婚妇女。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告诉“医学界”,目前我国单身女性冻卵仅在肿瘤等患者中尝试应用,基于的是行业内专家的共识和默契,用其挽救放、化疗对女性生育功能造成的不可逆影响。

种种限制之下,有需求和有条件的健康单身女性只好尝试出境寻求相应服务。在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分享了自己冻卵的经历,涉及美国、英国、泰国等。2017年,某旅游网站也曾上线“美国冻卵游”服务,7天行程售价21万人民币,为服务中国客户,当地医疗机构还专门设置了中文宣传册以及中文网站。

网站上“美国冻卵游”服务的广告。

相比中国,不少国家对单身女性冻卵的政策较宽松。英国于1991年通过《人工受精与胚胎法》,允许对未婚者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日本则在2013年8月宣布,允许单身女性进行社会性卵子冷冻。在美国,冻卵技术几乎完全放开,绝大多数辅助生殖诊所都能够提供相应服务。

但也几乎是在首例“冻卵案”引起关注的同一时期,董曦告诉“医学界”,我国陆续有专家开始呼吁松绑单身女性冻卵限制,“主要因为生育率下降非常明显,同时育龄上涨,生育力衰退情况愈发突出。”早在2020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律师就曾建议,开放单身女性利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限制,包括冻卵服务。

和中国相似的新加坡,此前仅允许癌症等特定疾病未婚女性患者冻卵,但2022年最新发布了《新加坡女性发展白皮书》,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21岁至35岁女性无论婚否都可选择冷冻卵子,需结婚后才可以使用。

单身女性为何“冻卵难”

但吉林省是我国的一个“例外”。

2002年,该省制定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文规定妇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决定不再结婚且无子女的,可以采用合法的辅助生殖技术生育一个子女。时任吉林省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姜国民曾表示,“能开创一种先进的生育文化”。

该规定在此后修订版中依旧得以保留,吉林也是至今国内唯一立法允许单身女性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省份。但由于该条例与卫生主管部门和国家相关规定存在冲突,实施情况并不乐观。原国家卫计委2017年曾在官网中提到,据了解,吉林省的上述规定实施10余年来,尚无1例单身女性申请借助医学手段生育。

关于国家对单身女性冻卵的谨慎态度,董曦分析,很大原因在于放开冻卵会形成误导,“大家会认为只要这项技术存在,就可以放心推迟生育年龄,但冻卵并非‘上保险’,而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相较取精冻精,除了取卵过程本身复杂,或多或少涉及创伤,面临感染或并发症等风险,董曦介绍,更重要的是冷冻卵子有效使用率非常差,“我们对有需求的已婚夫妇也建议冷冻胚胎,而不是卵子。”

具体的,董曦解释道,冷冻技术最怕结冰,冰晶会破坏卵母细胞组织。“但除了卵泡膜以外,卵母细胞基本都是液体。为了防止结冰,要先用冷冻保护液进行替换,复苏卵子时再次换成人工培养液。而培养液和自身液体有差别,会影响胚胎复苏率和后期胚胎存活率。”

据介绍,尽管随着培养液技术发展,冷冻卵子的复苏率已从早期约30%提高到80%以上,但胚胎发育潜能的问题仍无法解决。“冷冻卵子受精形成的胚胎活产率低,可能需反复植入母体进行尝试。”

2022年9月,纽约大学朗格尼医学中心发表单中心回顾性队列研究,女性冻卵中位年龄是38.3岁,中位解冻时间4.2年,最后总体活产率为39%。冷冻时年龄越小、冷冻卵子数量越多,活产率会升高,但仍不是100%。38岁以下冷冻20枚以上卵子者,活产率为70%。“现状就是大多数冷冻卵子并不能完成生育。”研究作者之一、该校生育中心主任James Grifo在接受采访时称。

即便最终活产,高龄产妇发生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早产等的风险也会明显增加。“而通过冻卵出生的小孩,后续健康问题目前也缺乏系统的长期观察和研究。”董曦说。

社会因素同样影响了冻卵的普及。《我国单身女性冷冻卵子的法律问题研究》一文将其归结于传统伦理价值观念受到冲击,以及易催生非法代孕等违法市场的发展。2021年初,国家卫健委在答复彭静律师提案时也提到,超出医学指征、将辅助生殖技术作为商品向健康人群提供,会不可避免地促使以盈利为目的导致技术滥用。

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分会第六届委员会主任委员程利南教授则对“医学界”表示,“单身健康女性冻卵,不仅是一个医学问题,还需要匹配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

郑雪倩补充道,以前我国不婚或晚婚晚育等现象较少见,“当时冻卵的需求极少,相关问题并不显得突出与紧迫,再加上与传统理念、婚姻法等衔接存在难点,辅助生殖相关法规条例中,也就没有对冷冻卵子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此外,讨论冻卵离不开费用。据《纽约时报》报道,美国促排卵、取卵按周期收费,每个周期约1万美元,而保存冻卵的费用年均为1000美元。董曦则告诉“医学界”,目前我国一个周期大约在2万元人民币,冷冻费一天2元左右。

解限单身冻卵,该如何推进?

“辅助生殖行业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相关性非常大。”董曦表示,“最早我们开展业务需要准生证,放开二胎时需二胎证,这些限制目前基本都解除了,只需要结婚证。”基于对相关趋势的判断,她认为健康单身女性冻卵“一刀切”禁止的局面有望迎来改变。

“但需要进行一些限制。”董曦说。在本次两会期间,对单身女性冻卵持开放态度的专家也均提及,需“限制性”地开展此类技术,但给出的建议不尽相同。

卢伟英在提案中表示,可在一定框架内先行先试,评估可行后再推向全国,对有冻卵意愿的未婚健康育龄女性利弊风险充分告知。徐丛剑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需“特定条件”,对于非身体原因需冻卵的未婚女性,可成立类似法院‘陪审员’或‘合议小组’的形式,对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董曦对“医学界”表示,不建议目前对年轻女性开展此类技术,除了身患特定疾病,冻卵应以“是否出现卵巢功能衰退”为指标。“比如检查发现窦卵泡减少、促卵泡生成素升高等,在充分告知利弊、遵循意愿的情况下介入冻卵技术,以弥补生育力的衰退。”据介绍,这一类情况多发于35岁左右。

程利南则认为,放开未婚女性冻卵并不是新话题,对于需要放、化疗等的未婚女性,卵子冷冻可能是保存她们生育力唯一办法,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但讨论健康未婚女性能否冻卵,似乎步子迈得太大,“我们的社会还没有成熟到那一步,因为这里还牵扯到一些比较复杂的法律和伦理问题。”

“总体而言,放开冻卵限制应分步进行。”郑雪倩建议,第一步是针对有特定疾病的未婚女性,先制定行业内的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相关行政部门也可考虑制定规范性的文件,包括是否该建立卵子库,如何细化管理等。

“待整个体系运行成熟后,再考虑能否推广到非医疗需求的单身女性,比如参考新加坡,放开冻卵限制,但‘用卵’则需已婚。”郑雪倩说,“至于能否全面放开,允许单身女性通过冻卵妊娠,这涉及到伦理讨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单亲对孩子身心健康影响的研究等,还需更长期研究和讨论。”

但上述专家均强调,冻卵不是“后悔药”。“对于有生育意愿的年轻女性,最好的方法是‘适龄生育’,相比自然受孕,冻卵再进行体外受精技术存在更大的不确定性,同时随着年龄增长,相关风险也更大。”

“有意愿冻卵的女性必须接受术前辅导,内容包括充分了解最终成功生育的几率低,高龄产妇面对多种风险等。”董曦说。

指导专家

董 曦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医师

郑雪倩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

程利南 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分会第六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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