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没有证据起诉离婚有效吗
感情不和没有证据起诉离婚有效,但是法院因为没有证据支持夫妻感情不和,因此可能会判不离。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即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的可能。找法网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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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二、起诉离婚提供材料有哪些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离婚起诉状应当写明: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
(2)写明诉讼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结婚证原件这是离婚时必须要出示的资料,那是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三、起诉离婚后多长时间开庭
起诉离婚后多长时间开庭由法院自行决定,并载于出庭通知书内,法律并不强制规定。且人民法院神而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需延长的,应当报请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