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州市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

2023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照2022年本人个人账户划拨规模按月定额划入,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统一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拓展内容:

个人账户中的本金和利息仅供参保人员个人和家庭共济使用,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不得挪作他用。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时,其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转移到新参保地职工医保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死亡、调至未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退出职工医保1年后未再继续参加职工医保的,经参保人员或其继承人申请,可一次性现金提取个人账户结余资金。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