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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解决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客户提前结清原商贷周转资金不足的困难,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与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开展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相关政策文件已由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3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客户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由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将贷款资金转入商贷银行,无需客户先行自筹周转资金结清原商贷。开展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以“第二顺位抵押模式”为主,以“债权抵押权一并转让模式”为辅。

二、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商贷发放银行已同意与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合作,并同意客户提前结清原商贷;

2.借款人或配偶所购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3.借款人和配偶名下包括现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在内不超过2套住房,如借款人与配偶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则要求该套住房不能以购房名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为借款人和配偶在郴州市行政区域内购(建)的首套自住住房;

4.符合《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和《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暂行)》其他有关规定。

三、以下各银行与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展“第二顺位抵押模式”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合作,符合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可从2023年4月1日起向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行的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在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办理;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的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在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湖区管理部办理;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在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苏仙区管理部办理;

4.资兴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在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兴市管理部办理;

5.上述银行在各县(市)有分支机构的,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可参照市本级执行,在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申请办理。

四、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积极推进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各县(市)其他银行的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合作事宜,待双方正式签约后,我中心再另行公布下一批次合作名单。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31日

来源: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刘穆澄

二审:袁俊杰 刘洪 何璇

终审:王首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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