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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会同自治区商务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聚焦西藏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海外维权的痛点难点问题,针对对外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中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力,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供给,加强西藏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自治区、市(地)两级纵向畅通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体系,对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体系,促进区内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支持西藏大学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依托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库、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协作四川中心等知识产权专家资源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名录,健全工作体系,完善服务结构。
在加强指导服务,提升应对水平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及时跟进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海外知识产权诉讼、贸易调查等信息,为企业提供预警服务,加强应对策略指导;支持有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治区重点产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模式、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领域专利分析、产业专利导航等研究工作;充分发挥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引导企业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方式快速解决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及境外展会知识产权纠纷法律费用险等保险业务,降低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成本。
在强化信息服务方面,提出及时跟进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重点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和政策环境调整变化信息,重点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重点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官费信息;及时推送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典型案例及相关研究成果,发布风险提示或预警信息,为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相关贸易调查提供基础支撑。
此外,聚焦西藏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需求,面向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鼓励区内有资质、有实力的知识产权及法律服务机构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服务机构遴选工作,为企业提供专业优质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提升企业应对海外纠纷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立与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相衔接,区内协同畅通、合作高效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便捷高效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切实补强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薄弱环节,显著提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水平,促进西藏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有效提升。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会同自治区商务厅积极推动企业提升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为西藏企业“走出去”插上知识产权的翅膀,为西藏经济带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