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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活在线栏目截图)
据青岛网络电视台生活在线栏目报道,马女士反映,新房交付了,装修也结束了,可眼下距离入住还差这么一步,差的这一步得找售楼处说道说道。
马女士是城阳区国泰海韵华府的业主,开发商是青岛国泰智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8月份她在售楼处买房的时候赶上了活动。马女士手里有一张盖有青岛国泰智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营销部公章的高端家电三件套礼品赠券,背面使用须知第一条就写明“交房即兑现”,可现在交房大半年了还是一纸空谈。“特别是冰箱,现在这么热的天没有冰箱我们怎么住?电视无所谓,没有洗衣机跟冰箱我们真没法过,现在一直在租房子,我们跟他们谈,要不我们先买了,安装上以后折钱也行,他们不同意,也不同意折物业费,他们说来了家电你不要还不行,所以弄得现在我们一直搬不了家。”
马女士按照家电的尺寸进行了预留,现在没有家电已经影响到了她的入住。售楼处为何迟迟不兑现承诺?记者和马女士来到了国泰海韵华府售楼处,想找负责人了解情况,但是这里的工作人员并不配合,纷纷离去。无奈记者和马女士去了售楼处二楼,现场工作人员与马女士单独进行沟通表示,由于客户较多,订单需要领导审批,承诺7月份家电到齐。
马女士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家电?开发商青岛国泰智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能不能给出具体答复?记者将问题反馈给了城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会督促开发商。
可如果马女士还是拿不到家电,该如何处理?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凯表示,开发商承诺赠与购房者家电,这应当视为双方购房合同的一部分,开发商应当履行该承诺,如果开发商不履行该承诺,求助人可以先行催告,经催告后依然不履行的,购房者可以购买相同型号的家电,该费用应当由开发商来承担。
整理自青岛电视台生活在线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