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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行业再次迎来重磅政策支持。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意见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公交、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

当前新能源物流车市场蓬勃发展,如果再考虑到以电动三轮车为主的末端配送车辆的升级和替换,整体上新能源物流车有望迎来千万辆保有量、万亿元市场空间。

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但广大农村地区仍存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安装共享难、时段性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

意见提出,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推进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模式,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

同时,提供多元化购买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关汽车企业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

另外,加大农村地区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

专家指出,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保有量相对较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经济实用车型供给不足、销售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此次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购买电动汽车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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