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回答乔布斯与比尔盖茨到底谁成就更大的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一个比较客观的评估标准。
成就对于IT业到底该如何定义?
乔布斯:引领了一种简约和个性的数码文化。
比尔: 将操作系统普及至所有的机器上,让大家进入互联网时代。
从字面上好像是比尔盖茨的成就更大。
其实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会不同,乔布斯的成就可以比比尔更大。为什么呢?
我们可以假设一种思维,如果没有比尔盖茨,软件系统会出现吗?
会的,因为当时已经有施乐公司研发出了人机操作系统,并且运用到了Apple的MacBook一代的机器上面。但是当时施乐公司并未认识到人机界面的价值,而比尔盖茨发现了,比尔有了复制的嫌疑并将其远景运用到了未来的发展之中。那么比尔如果不认同人机的价值,现在就进入不了互联网时代了吗?显然不是。事物只要存在了,就会有发挥价值的地方,即使一时间得不到认同,但是金子总会发光。梵高的画曾经被磨灭过,日心说被磨灭过,但最终人们都发现了它们的价值,并将其发扬光大。
而Apple呢,如果没有乔布斯,就没有Apple,就没有Ipod MP3,就没有MacBook,就没有iPhone,就没有iPad,就没有我们耳熟能详个性十足的Apple文化、Apple公司。
也就是说乔布斯是不可以被取代的,因为乔布斯是创造者;比尔盖茨是可以被取代的,因为即使没有微软,同样会有宏软、微硬等企业来发扬光大人机操作系统的价值,从而带领人类进入互联网时代。
这两者相比就好像是诺贝尔奖获得者和新技术产业化者的比较。
这两者相比就好像是毛主席和党的比较。
每个人都是生活的王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评判标准,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价值取向,这个世界才会有多元化,这样成就就不会以大小来评判,这样任何成就才会以欣赏和学习的心态去膜拜,而不是批判和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