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解了务工者燃眉之急(主题)

在双方未协商的情况下,来自江西农村的小刘被公司调整了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小刘认为单位擅自调整自己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不合理,于是继续坚守在原工作岗位。


(相关资料图)

然而,小刘没想到的是,公司竟以他连续未到岗超过3天为由,按照公司的《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单方将其开除。

小刘22岁,从老家只身一人来到北京打工,原本以为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可以相对稳定地工作一段时间,没想到仅仅工作不到一年,便被单位开除,陷入了没有收入来源且还要支付房租等生活费用的尴尬处境。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他前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寻求帮助。

小刘2021年4月入职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任职中央机房值班员。主要负责厂区机房的设备监控和安全调试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21年4月8日起至2024年4月7日止,约定工资为每月1万元,工时制度为标准工时制度,工作地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同年年底,物流公司无任何理由直接向小刘发送《到岗通知书》,单方调整了小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通知其于2022年1月4日到新的工作地点报到并参加新的工作岗位培训。

小刘认为,单位未经得自己同意而擅自调整自己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的行为不合理,不对自己产生约束力。故此继续坚守在原工作岗位。

物流公司认为小刘不服从公司安排,通知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22年1月14日解除。

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小刘非常迷茫,不知如何处理。而且对于继续留在北京,已经心生退意,但他又不甘心碌碌无为地回到农村老家,故决心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小刘前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进行法律咨询。

开发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经过仔细审查,确认小刘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应标准,立即为小刘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并明确告知他援助受理后会有专业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打消了他的顾虑。

2022年2月21日开庭当日,李昂律师作为代理人陪同小刘一同开庭。李昂认为,物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结合小刘的入职时间和工资标准,应当支付小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万元。

除了该项诉求,小刘还提出,在公司工作期间存在加班以及未休年休假等情形。最终在援助律师据理力争及就事实情况分析之下,小刘和物流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物流公司在一个月之内向小刘一次性支付2.5万元。

小刘表示,公司目前已经如期支付了调解款项,这笔款项缓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同时又让他燃起了希望,坚定了自己在北京继续发展的决心。

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工会劳模法律服务团成员左增信律师分析,劳动岗位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约定后,除非与员工协商一致,不能单方进行变更,否则变更无效。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注意关于劳动岗位的约定,如出现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应及时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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